交了物业费,为何还要收维修服务费?
物价部门:上门维修费需提前公示,双方自愿达成一致;公共部位维修可申请维修基金
居住在小区的市民经常会遇到家里的小零件坏了的情况,这时候首先想到的是物业服务人员,让他们帮忙上门维修。而物业服务人员告知,维修可以,但要支付相应的服务费。对此,很多业主表示不解,“我每年都缴纳物业费,为什么物业服务人员上门维修还要收费呢?”
这部分费用到底该不该业主支付?物业费用都包含哪些服务呢?针对这些问题,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采访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。
换个零件,物业人员收取维修费
昨日,菏泽公园一号小区业主刘女士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反映,前不久,她家水表的表前阀坏了,需要维修,因为没有维修工具,她便第一时间找到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,让维修人员帮忙维修。
刘女士说,表前阀是自己购买的,物业维修人员维修后,让她支付30元维修费。“零件自己买合情合理,但是收30元的费用,我感觉不合理。”刘女士说,“每年缴纳的物业管理费中,不包含维修费吗?”
牡丹晚报全媒体记者调查中发现,很多业主都遇到过刘女士类似的情况,碍于没有工具,家里的小零件坏了,一般都会找物业维修人员来帮助维修,但是需要另外支付费用。
针对这项收费,大多数业主都表示不解。“我们每年都缴纳物业费,修个小零件还需要额外收费?物业费里不包含维修服务费吗?”市民周女士说。
家住菏泽交通家园小区的张先生介绍,前段时间,他家所在的单元下水管道堵塞,需要改造管道,该小区物业管理公司贴出通知,让业主均摊管道改造费。“管道改造费为什么是业主承担呢?”张先生反问道。
相关部门:上门维修费需要提前公示
针对刘女士遇到的问题,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,物业管理公司应该对上门维修费提前进行公示,需要支付的费用,双方根据公示价格进行协商,自愿达成一致。
针对张先生遇到的共同分摊维修下水管道费用的问题,市物价局相关工作人员解释说,下水管道属于小区业主共同所有,当出现问题需要维修时,需要业主共同承担,也可以申请使用维修基金。
那么,我们日常生活中所交的物业费包含哪些服务呢?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说,菏泽市人民政府出台的《菏泽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》规定,住宅物业服务收费,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,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、养护、管理,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,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。
据了解,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主要包括:住宅的基础、承重墙体、柱、梁、楼板、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、门厅、楼梯间、走廊通道等;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:电梯、天线、照明、消防设施、绿地、道路、路灯、沟渠、池、井、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。